學士班相關
Q1. 修業學分危機處理
A. 期中考過後,有預警之學生或自認修業學分有危機者,務必自行查閱行事曆之時程作棄選(以一科為原則)或休學一途,以免學期末造成二一危機(累計三學期二一,應令退學),導致學業中斷。
註:外籍生及僑生是以累計三學期三二,應令退學
Q2. 重複課名學分認定
A. 例:詹同學修通識課程:日文(一) ,另再修外文系日文(一) 當自選,學分只得認列一科。
Q3. 大四生選修研究所[專題研討]申請條件
A. •已通過五年一貫之資格審查
•已推甄上中正機械所
•填寫申請單並檢附歷年成績
•為限制修課人數,系上會於加退選開始三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通過者需填寫擋修加簽單才得選課。
Q4. 大學部學生上修研究所學分欲於研究所新生作抵免申請程序為何?(含五年一貫生)
A. 請注意:將來研究所新生報到欲抵免學分,在大學時期,未作不列入大學畢業學分之程序,學分將無法認列抵免(含五年一貫生)。
Q6. 休學一學期,名次排名將與哪一年級一起平均?
Q7. 專選多修如何抵自選?
A. 同學不必作任何申請,待四年級下學期審核畢業資格時,系辦將自動幫學生調整,但學分不能拆開,必須一整科的學分一起轉出。
Q8. 延畢生注意事項
A. 1. 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修習學分數在九學分以下(含)者,應繳交學分費,在十學分以上(含)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2. 未修滿應修學分者,得延長修業年限,其延長時間,以二年為限。
3. 延長修業年限之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得免予註冊,辦理休學;惟第一學期自願註冊者,該學期至少應選修一門非零學分之科目。
Q9. 專業選修如何認定?
2. 選修光機電整合工程研究所課程,會列入自由選修學分內(它不是本系的課程,屬外系)。
3. 修業規定內承認之外系課程可列為專選學分:物理系[近代物理]、化生系[普通化學一]、企管系[專案管理]
4. 工學院共同專業選修學分可列為系專選,但以九學分為上限。
Q10. 若只修專題研究(一)沒繼續修專題研究(二)的話,這樣專題研究(一)還算畢業學分嗎?
A. 仍算學分。
Q11. 提畢資格為何?
A. 學士班學生成績優異,在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畢業學分,學業成績總平均在該系(班)前百分之十以內,並符合其他畢業所需條件者,得提前畢業。
Q12. 各學期最低應修學分數規定為何?
A. 大一,上限25,下限16
大二,上限25,下限16
大三,上限25,下限16
大四,上限25,下限8
Q13. 大學部學生申請短修之處理原則
A. 大四生在以下兩種情況下都同意其短修,其一是申請人申請時之實得學分已符合畢業標準,同意其短修,惟至少應選修3學分的課程,其二是申請人申請時之實得學分尚未符合畢業標準,然不足之學分在3學分以上8學分以下,申請人可以只選修所欠缺之學分,而不受至少8學分之限制。(請附畢業資格審核表以利審核資格)
Q14. 超修可達幾學分?
Q15. 若為系上為新年級的學生所開設的新課程(不論必修、選修),較年長的年級修習後,此門課算專業選修或自由選修?
Q16. 大學部修研究所的課,在考上本校研究所後最多可抵免幾學分? 證明如何申請?
A. •六學分
•請同學在當學期選課後務必注意行事曆公告之時間親自至教學組將學分改為不列入大學畢業學分,以利研究所抵免申請(注意:教學組逾期不受理) 另五年一貫生,可申請扣抵三分之二(含)以下之碩士班應修畢業學分。
本系學生如未在大學部事先作上述第二項動作,系辦將不受理審核。
• 繳交資料:(1)抵免學分申請單;(2)歷年成績單正本;(3)需有不列入大學畢業學證明且為研究所課程,成績達70分以上者;(4)外校新生請附欲抵免科目之教學大網,以利審查。
Q17. 我要如何申請獎學金?
A. 有關系上各項獎學金與申請時程,請詳閱各項獎學金辦法及公告,並依系辦通知之時限前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校內、外獎學金申請問題:請洽系辦蔡素娥小姐(分機23301)。
註:有關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國際處獎學金、本系論文獎學金:請洽系辦顏禎瑩小姐(分機23303)。
參考附件:本系獎助學金發放作業須知。本系獎助學金發放作業須知-110012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