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畢業學分數:26
必修科目共2學分:專題研討(兩學期)各1學分
選修科目共24學分:系上專業選修課程
外語能力:無規定
105學年度實施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實施方式:
(一)教學組每學期將新生資料傳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協助帳號建置。
(二)學生應於入學第一學期至本校網頁,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教學平台自行修習本課程。
(三)學生完成「學術倫理教育」全部核心單元並通過總測驗,即可於網站申請下載修課證明。該課程與成績不登錄於歷年成績表。
學生須出示「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方得申請學位口試。
備註:
1. 論文一篇,碩士班學生皆應辦理論文提審。提審通過日與口試通過日間,最少須間隔三個月。
2.請務必詳閱下載專區[碩士班]碩士班相關規定檔案下載,研究生至外系或校際選修課程處理辦法及研究生申請修習外系或外校課程紀錄表,注意!學生應妥善保留本表,並於提出學位口試申請時,與其他申請資料一併提交系辦。
※詳細規定請見下載專區【碩士班】碩士班相關規定檔案下載